對於朝向實坪制所提出的「虛坪改革」,在房市各項議題中已討論多年,一直未有實質進展,內政部長林右昌日前提出「虛坪改革」草案,讓虛坪改革往前推進。
過去,建案的法定停車空間被列為「共有部分」,不少建商會將車道登記為公設,因此,無論有沒有購買車位都必須負擔車道公設,除了有買車位的購屋者付了車位的錢,同時要再負擔車道公設外,未購買車位的購屋,同樣也負擔了車道公設。
在最新出爐的虛坪改革草案中,停車空間與居住公設明確劃分,沒買停車位的人不用負擔停車空間,法定停車空間改為「專有部分」,且有獨立權狀,對購屋者來說,負擔變得更加公平合理。
雖然這些公設並不會占用建物的容積額度,但是,也有部分建商常將以管委會空間名義,包裝成非必要的娛樂交誼、健身房等公共設施,將15%的額度用滿。這也導致市面上的多數建案公設比高居不下,民眾也難有選擇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