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將繳地價稅 漏掉5條件荷包多付4倍
即將於11月開徵的地價稅,若未使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恐怕會讓荷包大失血至少4倍!官方更提醒,若要適用自用住宅用地,須提前40日申請,同時要符合土地所有權人或親屬於該地有戶籍登記、無出租或營業等5項條件。
台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指出,地價稅一般用地稅率10‰~55‰,且採累進方式課徵,而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則只有2‰,兩者稅負相差至少4倍。但要符合自用住宅用地,除了要早在開徵40日前,也就是9月22日前提出申請,才能在今年適用。
此外,財稅局指出,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還需同時符合5項條件,一是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有辦理戶籍登記。二是該土地並未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三是地上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所有。
四是都市土地面積以約90.75坪(300平方公尺)為限,非都市土地面積以211.75坪(700平方公尺)為限。最後,土地所有權人、配偶及未成年的受扶養親屬,只能申請1處,但如果是供已成年直系親屬設籍的土地,則無此限制。
財稅局也提醒,近年受疫情影響,海外國人出境超過2年無法返國,導致2020~2021年戶籍遭遷出,也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設籍要件。
對於2021與2022年地價稅改為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者,該局表示,財政部特別放寬解釋,土地所有權人只要於9月22日前提出申請,並檢附遭遷出戶籍者的「出境未回國期間無法返國係因受疫情影響切結書」,經審認核准,2021與2022年仍可恢復按2‰稅率課徵地價稅,已按一般用稅率繳納地價稅者,更可不加計利息退還差額稅款。
不過,全球居不動產情報室總監陳炳辰則指出,目前地價稅其實是以公告地價來當作稅基計算,整體課徵幅度相對偏低,「若是如上述案例中有長期旅居外國的實力,又居住在精華地段的土地,還給予自住優惠,或許讓人產生不符合居住正義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