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創!北市2020推動外牆診斷申報制度!
鑒於國內屢有發生外牆飾面剝落造成人員傷亡意外事件,台北市將率全國之先推動建築物外牆安全診斷檢查及申報制度,預計2020年1月起實施。
依「台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31條之1規定,達一定年限以上或外牆面具有風險之建築物,其所有權人、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應定期委託專業診斷檢查機構或人員辦理建築物外牆安全診斷檢查及申報。未依規定申報或經診斷檢查判認建築物外牆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者,都發局會通知申報人限期改善或限期進行安全防護措施。屆期未辦理者,將對建物所有權人、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開罰。
建管處處長張明森表示,目前建管處已針對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31條之1之授權,研擬「台北市建築物外牆安全診斷檢查及申報執行要點」草案,草案現正預告中,未來須辦理申報的對象,包括屋齡達30年11層樓以上建築物(1,484棟),每3年申報1次、屋齡超過15年未達30年11層樓以上建築物(1,486棟),如無外牆剝落紀錄,每6年申報1次;如曾發生外牆剝落者則需每3年申報1次,倘未依規定申報者依據「台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有管理委員會者處以1千至5千罰鍰,無管委會者所有權人及使用人依建築法第91條處以6萬至30萬以下罰鍰,得按次處罰。
另外,考量辦理外牆安全診斷及修繕工作,需增加負擔,一般老舊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的財力有限,北市府將另訂「台北市建築物外牆安全診斷檢查及修繕補助費用作業要點」以降低市民的負擔。由於外牆安全診斷申報制度之推動,相關執行細節尚待完備法制作業,且須辦理專業診斷及檢查人員之培訓認可,新制度之實施,亦需充分的社會教育宣導,建管處刻正籌辦相關配套工作,預計2020年元月份起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