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控做都更 投資金額鬆綁
挺都更,金管會開放金控及銀行旗下資產管理公司(AMC),對於都更及危老重建案可購買不動產及挹注資金,承接屋主或地主釋出的不動產,可投入資金動能約300億元,挾著銀行、金控招牌,對都更案推動將具點火效果。
目前旗下有資產管理公司的金控、銀行共14家,包括兆豐金、合庫金、台新金、元大金、富邦金、第一金、華南金、中信金、開發金、上海銀、遠銀、板信、陽信及新光銀。
金管會上周五發函修正「金控(銀行)轉投資資產管理公司營運原則」;修正重點包括第一,放寬AMC依都更條例或危老條例擔任實施者或起造人時,得挹注資金及購置不動產。
業者反映,有地主或屋主怕麻煩不想參與都更,想直接賣掉不動產,這些人不想參與,就會影響都更推動,開放AMC可以買下時,將有助加速都更推動。
知情官員透露,有幾家公股及具建築背景的金控、銀行旗下的AMC,對這類案件都非常積極,尤其是公股金控下面很多AMC,市場對其信賴感會更好,否則完全是建商主導,大家心理會有戒心。因此,這項開放對都更案的推動,也具有點火作用。
購置這類不動產的總額,則不能超過AMC淨值,根據金管會資料,金控及銀行旗下AMC淨值合計約300億元,換言之,未來可投入都更及危老的資金動能約300億元。
至於注資部分,主要是都更過程中可能有很多費用,例如危老鑑定費用等,屋主不願出,AMC先注資,未來可分到部分不動產。
第二,為利AMC配合政府政策主動以持有的不動產辦理都更,放寬AMC在持有不動產加值利用,包括修繕、合建、參與都更等,顯有困難時,對於有產權整合需求的地上建物、他項權利(如地上權、租賃權等),也可以購置。
官員表示,目前只能取得鄰近的畸零地等「土地」,未來包括地上權、租賃權也可以。
第三,現行規定AMC得投資源自法拍市場及政府機關公開標售的資產,為利業者遵循,明定「政府機關」包含各級政府機關、國營事業、公營事業及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