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署砸25.2億元 吳欣修:豬年「城鎮之心」計畫啟動
內政部營建署在106至107年共核定了約25.2元,整備、改造公有土地以及建物等,作為托嬰、長照、青創、公園等使用。營建署長吳欣修表示,相關規劃都是為了2、3線市鎮提升生活機能,由各地方政府推動,這項計畫就稱作「城鎮之心工程計畫」。
吳欣修指出,107年度有關推動都市計畫相關業務,包括修正都市計畫相關法令規定、加速都市計畫審議及前瞻建設計畫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推動「城鎮之心工程計畫」。
107年1月22日訂定「都市計畫草案辦理公開展覽前應行注意事項」,將廣泛徵求意見提前至規劃階段,以及107年10月2日行政院函頒修正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組織規程增訂第12條之1,針對委員名單、議程及紀錄等相關資訊,明定應於網際網路刊登公布。吳欣修說,這樣做法就是為了持續精進都市計畫,並讓民眾參與及資訊公開之措施,
另在都市計畫變更提升審議效率部分,107年度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共計召開23次會議,平均每個月召開2次,審決直轄市、縣(市)政府報部核定之都市計畫案件計246件。
案情單純之計畫案件審議時間約1至2個月,案情複雜之計畫案件,為節省大會審議時間,均簽報兼主任委員核可先由委員組成專案小組召開會議聽取簡報,研提具體建議意見再提會討論,全年專案小組會議共計召開222次。未來將督促地方政府加速辦理,以提升都市計畫審議效率。
另為,為推升鄉鎮市區生活服務機能,打造宜居城鎮之心,吳欣修表示,為提振中、小型市鎮(2、3線市鎮)舊城區之生活服務機能,經由中央與地方合作辦理「城鎮之心工程計畫」,及國內外跨領域專業技術團隊之參與,推動公共場域、交通場站及服務性設施(如車站、商圈、老街、藝文中心等)之區域進行整體改造,重新尋找地方再發展機會,具體呈現計畫亮點,創造具地方風格的環境。
106至107年核定補助競爭型計畫33案、4億2,018萬元、政策型計畫324案、21億0,403萬元,整備公有閒置或低度利用之公有土地建物,重新改造至少20處作為社區課後照顧、幼兒托育、長照據點、長青集會空間、藝文或青創基地。
同時整合交通綠廊、公園綠地、排水、圳道等藍綠帶資源,闢建相當於480座標準足球場規模的公園綠地,建構友善人行步道系統,串接交通場站與在地特色旅遊熱點,型塑城鎮門戶新意象及特色街區,帶動地方繁榮發展,如礁溪之心、苗栗之心、新營鹽水雙心拱月等計畫,讓2、3線鄉鎮市也能享有媲美都市特色公園等級的優質公園。
未來2年希望打造出符合「人本、韌性、魅力」能讓人民有感的城鎮之心,重振鄉鎮市核心地區生活機能與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