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修改建商囤房稅 寬限期擬3年縮成1年
2019-11-05

北市修改建商囤房稅 寬限期擬3年縮成1年


房價居高不下,「居住正義」問題再度受各界關注,台北市府財政局確定提案修改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 計畫將「建商囤房稅」的寬限期,從現行3年縮短為1年,若建商新屋第2年還賣不出去,最高被課3.6%的房屋稅,預計11月底前送市議會審議,一旦通過,最快隔年7月實施。

台北市長柯文哲說,市府內部現在在討論是不是恢復1年(寬限期),因為可以賣出去的,大概1年就可以賣出去,如果1年以上還沒有賣出去,是不是視為未出售的商品,這就有意見。

2020大選激烈,房屋稅也成關注焦點,時代力量更提出房屋稅條例修正案,推出所謂的「囤房稅」,黨主席徐永明更稱和民眾黨有合作空間,但盼柯文哲先對「囤房稅」表態。

無獨有偶,北市財政局上周公告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的修正草案,其中「囤房稅」部分,非自住3戶以上,每戶課徵3.6%,因已達房屋稅條例的天花板,因此未做更動。

反倒是「建商囤房稅」的部分,寬限期從現行3年縮短為1年。財政局表示,前市長郝龍斌提出「囤房稅」,當時主張只要在台北市持有3戶以上,房屋稅一律課徵3.6%,導致許多建商反彈,質疑銷售中的房屋並非囤房,希望鬆綁。

隨著柯文哲上任後推動修法,將未售出的待銷房屋,1年內房屋稅率從3.6%降為2%;不料2017年議會審議再放寬,改為3年內未售出的待銷房屋,稅率降為1.5%。

財政局表示,建商囤房稅實施3年多以來,市府統計新建案約1年可售6成,可見房市並沒有這麼不景氣,因此決定縮短寬限期,只要未售出的空餘屋在3戶以上,最高課徵3.6%的房屋稅,也希望建商可以因此讓利,加速釋出空餘屋。

財政局表示,去年即有提案修法並送到議會,不過當時因議員屆期不續審,導致全案被打回票;目前修正案正公告中,後續還要送市政會議審議,預計11月底前送議會審議。